中国投资者奥克兰买地,新西兰合伙人罚$17.5万
一名中国投资者的新西兰合伙人因未获得许可而购买了奥克兰敏感土地,从而被重罚。
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 今天就 Clevedon Kawakawa Road Limited (CKRL)的判决发布了一份声明,这家公司因其代表海外(中国)投资者购买了敏感土地,但又未事先申请许可,从而被责令交付 160,000 纽币的罚款和 15,000 纽币的费用。
这是法院首次考虑对海外投资者的联营公司进行处罚。
2013 年 2 月,商人麦兆荣(Zhaorong Mai 音译)同意在Clevedon购买两处毗邻的房产,总面积超过 87 公顷。
这片土地被归类为敏感土地,因为它是超过 5 公顷的非城市土地,其中一处房产毗邻奥克兰Kauri Bay 和 Kahuru Point 的前滨。
从卡茨(Katz)法官的判决中可知,麦兆荣是中国公民,不是新西兰居民。CKRL 是一家新西兰公司。
在 CKRL 注册成立时以及随后的所有相关时间,钟冠兴(Guanxing Zhong 音译)拥有 CKRL 76% 的股份,并且一直是 CKRL 的唯一董事。张聪(Cong Zhang 音译)拥有 CKRL 剩余 24% 的股份。
麦是钟的朋友,也是张的“事实上”的丈夫。
新西兰的《海外投资法》(Overseas Investment Act)规定:“海外人士或海外人士的合伙人未经该法要求的许可而进行海外投资,是一种犯罪行为”。
麦兆荣指定 CKRL 在交易结算前完成购买。
CKRL 承认它在购买土地时是麦的合伙人,并且没有获得海外投资办公室(OIO)的许可,这违反了2005年《海外投资法》。
卡茨法官在她的判决中说:“CKRL 的罪责并没有因为其合伙人身份而大幅减少。相反,鉴于这种以海外人士的合伙人的身份违反该法案,有可能以一种难以监控的方式转让敏感的新西兰土地,因此强烈需要阻止。”
海外投资办公室经理安娜·威尔逊-法瑞尔(Anna Wilson-Farrell)表示,监管机构将积极追查违反该法案的人员。
“海外人士在新西兰投资是一种特权,如果投资者未能获得购买敏感土地的许可,我们将继续进行调查。”
“这是法院对未经许可而购买敏感土地所作出处罚的第11起案件。”
[新西兰服务器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